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进行审查,对验收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4日—2017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880126
通讯地址:马龙县龙海路 邮编:655199
项目名称 |
马龙县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马龙县马过河镇下中和村 |
建设单位 |
马龙县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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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文件类型 |
验收调查表 |
验收监测(调查)机构 |
云南苏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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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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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县马过河镇兴盛采石场项目 位于 马龙县马过河镇下中和村 ,项目通过增加一条生产线增加产量,原有工程不变,原生产规模为4万吨/年,扩建后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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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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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 通过调查,项目施工期落实了环境污染防治及管理,无群众上访事件。 2、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区对易产生粉尘的开采区、破碎筛分工段、成品堆场采用湿式作业配备旋风式除尘器和管道喷淋装置及喷头喷水进行生产,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经检测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废水经收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无外排。 (3)主要噪声源设备破碎机进行基础固定减震,挖掘机、运输车辆噪声源通过自然衰减。经监测,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采剥工序产生的表土和其他剥离物、加工工序产生的废渣及生活垃圾。剥离下来的表土和废石堆于弃渣场基本用于采空区的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送附近村民堆肥使用。实现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处置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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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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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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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