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召开全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暨环境监测业务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加强我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和规范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工作,2017年10月31日,市环境保护局在曲靖召开了“曲靖市2017年度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暨环境监测业务培训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环境保护厅2017年度环境质量监测及污染源监测管理培训会会议精神,解读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讲解了《云南省重点污染源监测管理系统》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规范性文件,总结了2017年环境监测工作情况,部署了2018年主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及2018年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两办《意见》精神,并按新标准、新系统、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的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督促各辖区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对当前的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五个要求:一是认清形势;二是明确责任;三是严格自律;四是强化监管;五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会议还要求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要以国家深化环境监测改革为契机,认真履职尽责,以“实打实”的质量控制,“硬碰硬”的监督检查,狠抓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突显环境监测“顶梁柱”基础作用,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二是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