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2日—2017年 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3253896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北园路27号 邮编:655000
项目名称 |
罗平县大田煤业有限公司罗平县阿岗镇大田煤矿资源整合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罗平县阿岗镇木冲格村委会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大田煤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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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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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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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一批)(云煤整审[2014]9号),本项目为转型升级整合重组类项目,拟从目前6万吨/年扩至21万吨/年。设计针对现有的采矿证(证号:c5300002011011140111953)的矿区(面积0.4463km2)进行设计,故本次评价仅针对现有的采矿证的矿区进行评价。设计开采m3、m5、m7及m9煤层,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项板。整合技改后,采用斜井开拓,利用原主斜井、副斜井、改建井作为整合后的回风斜井、主斜井及副斜井。改建原工业场地、拆除部分老旧建筑物及设施,新建储煤棚、临时矸石转运棚等工程设施,新建矿井水处理站(35m3/h)、新建处理能力为10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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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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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煤炭采矿行业的特点,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1)矿井排水及地面生产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2)运营期主要为煤矸石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处置及环境影响。(3)对地下水水质及水量的影响。(4)采煤引起地表塌陷及生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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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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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表沉陷及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对矿区开采地面移动、地面塌陷预测区和地裂缝进行长期观测,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采取补偿、修复及综合整治措施。(2)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建矿井水处理站(840m3/d,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矿井水、初期雨污水,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站,选用ao生物处理+消毒工艺(100m3/d),处理地面生产生活污水,各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外排。(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原煤、矸石设棚暂存;转载装卸环节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4)噪声防治措施: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用隔声措施,周围加强绿化;风机安装消声器、风机房。(5)固体废物的处置:煤矸石暂存于矸石临时转运棚,定期外售砖厂进行综合利用;煤泥经自然干化后掺入原煤一道外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作为润滑剂统一回收利用;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理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阿岗镇垃圾收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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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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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7日至7月28日,在阿岗镇政府等地进行了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4日,在木冲革和塘子田村等地进行了环评第二次信息公示,共发放个人问卷58份,单位团体问卷10份;两次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调查结果中没有反对意见。针对当地公众意见,对于当地个人及团体最为关心的问题,即生产废水排放等问题,建设单位给予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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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本公开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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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