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8日—2017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880126
通讯地址:马龙县龙海路 邮编:655199
项目名称 |
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曲靖至嵩明段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左所中心服务区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曲靖至嵩明段g2150+000两侧 |
建设单位 |
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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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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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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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曲靖至嵩明段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左所中心服务区改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曲靖至嵩明段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左所中心服务区建设项目位于曲嵩高速公路g2150+000处,分上行线和下行线,分别位于高速公路主线两侧。属于曲靖市马龙县旧县街道范围。 建设内容:改扩建工程分上行线、下行线两区建设,上、下行线总建筑面积为22072.84m2。 上行线建设内容为加油站及站台、加气站及站台、加水站、维修车间、污水处理站及雨水收集池等;下行线建设内容为综合楼、餐厅、厕所 、加油站及站台、加气站及站台、加水站、维修车间、污水处理站及雨水收集池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20060.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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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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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机械噪声;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盥洗生活废水以及雨季地表径流水。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为:油蒸汽、天然气无组织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汽车尾气、厨房油烟;生活废水;汽车噪声、生活垃圾、车辆维修少量危险废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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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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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防治措施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在施工场地内定期洒水、建筑材料使用蓬布遮盖、施工材料运输至项目场地过程中散落的部分及时清扫、运输车辆减缓行驶速度、对开挖完成的部分定期洒水、开挖完成后立即进行硬化处理、遇到干燥大风的天气时应停止开挖并加大洒水频次等。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带泥土上路;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 2、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序,减少施工时间。因混凝土浇灌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马龙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取得周围受影响群众的谅解。 合理地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及居民午休时段(12:00-14:00)不施工。 提倡文明施工,降低人为施工噪声等环境的影响。 3、废水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废水引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然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确保施工废水不外排。 4、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安置临时的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运至马龙县垃圾集中堆放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开挖土石方量较小,用于硬化道路回填。 建筑垃圾收集后部分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筑方用于场地平整。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扩建后上行、下行线均采用的油气回收系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餐饮废水设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上、下行线各设一座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mbr”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污水全部用于绿化、公厕、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设计污水处理站鼓风机、水泵安装低噪声设备,均置于设备间,鼓风机设减震基础,水泵设减震基础和柔性接头。平均降噪量在25db(a)以上。再经过距离衰减后,项目声源对上、下行线厂界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设垃圾收集桶收集存入垃圾房,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收集清运; 厨房厨余垃圾由附近村民拉走作为牲畜饲料; 废旧轮胎、废部件、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 废机油、废清洗液、废刹车油;废机油桶、废油手套、油抹布等危险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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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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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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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