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城区设置了两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对罗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指标主要包括so2、no2、o3、co、pm10、pm2.5。截至2017年12月20日,2017年度有效监测天数255天,优良率高达99.4%。so2、no2、pm10、o3、co年均值达到一类区浓度限制,pm2.5年均值达到二类区浓度限制。监测因子中,so2年均浓度为13.97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度下降162%;no2月均浓度为13.2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度下降10%;o3-8h均浓度为63.69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度下降53%;co月均浓度为0.79毫克/立方米,与去年下降6%;pm10年均浓度为39.68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度下降36%;pm2.5年均浓度为23.19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度下降51%。也就是说罗平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了大幅改善,罗平县城的人民呼吸的空气可以和自然保护区或者风景名胜区的空气相媲美。